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企业的发展必须是绿色健康的,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近期,全国各地各项环保政策、标准接踵而至,将进一步影响涂料化工行业的发展。
顺德涂料商会制定实施《低VOC溶剂型木器涂料》联盟标准
近日,记者从顺德涂料商会和该区市监局获悉,近期顺德涂料商会针对涂料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低VOC溶剂型木器涂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进行了研究,制定实施《低VOC溶剂型木器涂料》联盟标准,此联盟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标准空白。
据悉,,顺德涂料标准联盟组织专家对《低VOC溶剂型木器涂料》联盟标准进行了审定,顺德涂料商会、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编制情况汇报,对标准逐条进行审查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该项联盟标准填补了国内低VOC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标准的空白。
天津市年底前将完成涂料产品等绿色标准制定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获悉,经亚太经合组织批准,天津市取得亚太地区绿色供应链示范城市资格。为了促进天津企业绿色供应链的建设和发展,天津市目前成立了绿色供应链标准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科研院校开展天津市地方绿色标准制定工作,该标准制定工作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新制定的天津市地方绿色标准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生产、产品供应以及企业服务绿色标准化,用绿色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环保产品促进会组织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以及天津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天津建筑科学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天津市部分绿色环保优秀企业,开展天津市地方绿色标准的制定。该标准的内容包括10多项,涉及人造板、家具、装饰、涂料、地毯、室内污染治理产品、空气及污水治理产品等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产品以及服务的绿色标准。今年底前制定完成后,经天津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委员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宁波涂协召开《水包水涂料联盟标准》评审定稿会
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涂料产业的优化升级,宁波涂协于5月23日上午在宁波市产品质检院B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水包水外墙涂料联盟标准》专家审定会。
专家审定组五位专家再次逐章逐条地审议了标准和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重点对标准的先进性、技术指标的可行性和推广实施的范围进行深入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联盟标准项目符合宁波涂料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能够促进涂料产业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实施,提升涂料企业产品标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补充了现有行业标准的不足之处,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广泛性、代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具有推广示范作用。
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指导意见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今后一段时期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加快建材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建材企业降本增效实现脱困发展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建材工业实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要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有效提高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国务院首次喊话溶剂涂企:落实质量标准 升级品牌
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看得见的手,国务院近年来对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做出落实要求,对增强我国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提出贯彻要求,近日,国务院直接喊话溶剂型涂料企业:落实质量标准,升级品牌建设。推动涂料企业正确应对涂料市场的激烈竞争,提升自身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品牌建设,向中国创造迈进。
国务院发文:开展含VOC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2016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该《计划》对2016年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强调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根据《计划》,2016年我国将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同时,还将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完善质量品牌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品牌教育和文化建设。
环保税法渐行渐近 征税将投资国家环保行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计划将于今年6月进行审议。据悉,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环境保护办正在对意见进行收集梳理研究,草案初审力争今年完成,将积极做好税法的适用。业内人士认为,环保税渐行渐近,随着环保税的推出,将会对整个行业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有利于上游产业的优胜劣汰,加速僵尸企业的退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随着全社会投入环保积极性的提升,企业减排意愿的加强,环保投资将加速。
根据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环保税征收对象分为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和超声等四类,税款标准与现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平移。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是指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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